| 留言标题 | 江津区某小学一班级向家长收卫生清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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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 | 2024-09-28 |
| 留言摘要 | 为避免占用学生学习时间,江津区某小学一班级要求家长交卫生清洁费,以聘请工人打扫班级公共区域卫生。 |
| 答复日期 | 2024-09-30 |
| 答复内容 | 经核实,该班级家委会按每人每学期49元标准,向学生共收费1550元,以用于聘请保洁人员打扫教室公共区域,违反了《重庆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江津区教委责令该班级家委会退还所收费用。目前,涉事班级家委会已全额清退所收费用。 |
| 答复单位 | 江津区教委 |
| 发布单位 | 重庆市“民呼我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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