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了解到,市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优化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和护理项目有关内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将优化失能等级评估办法、护理服务项目、服务结算方式。
“在优化失能等级评估办法方面,将提高现场评估专业性。”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原来,上门现场评估只需要至少两名评估人员,按照《通知》,将增加上门评估人员中至少有一名评估专家的要求。
在结论出具方式上,增加现场评估人员可直接提出评估结论时,由现场评估人员直接提出评估结论的方式。“评估时限也从60天降到30个工作日。”该负责人表示,《通知》还增加了定期评估,即由医保部门每24个月对待遇享受人员的失能等级进行定期评估。
“在护理服务项目方面,六大类28项护理服务项目总数量不变,但优化了部分护理服务项目内容。”该负责人说,对帮助进食/水、鼻饲、帮助如厕、失禁护理、床上使用便器、人工取便等多项护理服务项目的机构上门护理(含居家组合护理中机构护理,后同)内容调整为“原则上每次上门提供服务不少于1次”。
此外,服务结算方式也有优化,比如,增加了机构上门护理频次,重度失能人员,居家组合护理中机构护理的每月上门护理从原来的不低于6次提高到不低于12次,机构上门护理的每月上门护理从原来的不低于12次提高到不低于24次。
中度失能人员,居家组合护理中机构护理的每月上门护理从原来的不低于3次提高到不低于5次,机构上门护理的每月上门护理从原来的不低于5次提高到不低于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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