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全市已有541家医疗机构开展DRG实际付费,患者住院次均费用下降9.73%,自负费用下降15.57%;医疗机构平均住院床日下降11.27%,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实际收益较改革前平均增加13.5%。
到底什么是DRG?“通俗来说,就是按疾病诊断来分组,医保部门按各个病组的费用标准进行打包支付。通过医保支付杠杆,引导医疗机构聚焦临床需求,采用适宜技术因病施治、合理诊疗,避免大处方、滥检查,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传统的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即药品、耗材、服务项目用了多少结算多少,容易滋生“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2019年起,我国开始实施“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重庆是首批纳入的城市之一,试点的正是DRG支付方式改革。
医保DRG支付后,患者因为少做了不必要的医疗服务项目、选用了性价比更好的药品耗材等,按比例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就会减少。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从“多开项目获得收益”,转变为“合理诊疗才能获得收入”。
值得一提的是,此举不会影响疑难重症病例的救治,以及医院的技术创新。因为我市针对费用较高的疑难重症、罕见病病例按项目或单独评议结算,同时对创新医药技术、特需项目和部分临床效果较好且影响医疗成本较大的医疗技术则提高支付标准,加大医保基金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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