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贵办《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6号)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函报如下:
一、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现代职教体系初步形成,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发展,群众对教育的认可度、满意度和赞誉度进一步提升。
二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教育工作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教育议题7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研究部署教育工作10余次,对教育工作作出批示20余次。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等,对全市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并将其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期实现脱贫攻坚、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基础工程、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盘子”,统筹规划、统筹推进、统筹考核,市级部门共同参与,逐步构建了顶层有设计、责任有分工、规划有落实、进展有督查、绩效有考核的教育履职体系。
三是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强化抓党建主业主责意识,层层签订党建责任书,抓实党建工作季度督查和专项督查,层层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出台加强高校教师、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等制度,全面理顺中小学和民办学校党建管理体制。
四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委教育工委多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两个责任”汇报。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述职述廉、约谈、定期考核等制度。深化巡视整改,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解决意识形态、高校党建、招标投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条条整改、件件落实。支持保障纪检部门深入落实“三转”,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
五是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标准,选优配强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优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单列党建考核指标。切实加强干部管理,做好干部“六个专项整治”、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工作;选派4名干部到巫溪县扶贫挂职,选派10名干部驻深度贫困乡工作并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
六是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召开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思想政治工作纳入高校基层党建季度督查和高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我的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开展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质量年专项工作,新建5个马克思主义学院、5个市级思想政治课名师工作室。4个项目入选全国示范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1人入选全国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年度影响力人物,1人入选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七是加强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配套文件8个,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有关问题整改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强化对课堂教学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哲学社会科学活动“一会一报”制度。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引导,坚持“每日专报”“年度报告”制度。强化敏感节点网上舆论管控。
八是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学校安全稳定管理责任机制,严格执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周边综合整治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修订学校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事故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恐防渗长效机制,做好敏感节点及重点时段的维稳工作。全市教育系统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
九是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建立语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在全国首批4个试点省市中率先完成“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重庆)——汉语方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在全市建成64个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站。
(二)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健全和履行教育重大决策法定程序,教育重大决策均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市科教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等审议通过。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持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策、及时报送备案和定期评估清理等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确保教育决策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是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了《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系列规划,注重统筹协调,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各部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控制同一领域专项规划数量。建立教育经费统计通报核查制度,督促区县落实投入责任,完善教育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
三是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根据人口变动、城镇化进程等新情况,及时优化结构布局,坚持把合理布局乡村学校、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学校建设的重点,出台了《重庆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规划用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新建城镇中小学校131所。
四是制定实施各级各类教育标准。制定了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市编办、市教委、市财政局就《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制定了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各项适用标准,落实政府托底责任。
五是强化教育督导。认真实施《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市、区县政府均成立了教育督导委员会,保障了基本工作人员和督导经费。设立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市教育督导研究所、市督学培训中心和市教育督导信息化中心,构建了“市、区县、督导责任区、学校”四级督导网络体系。聘任313名基础教育督导评估专家、177名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专家。在全国率先实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配备责任督学2200名,实现教育监管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
六是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制定《重庆市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统筹军地人才共育共用行动方案》,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等六大工程,探索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模式。
(三)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
一是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动态调整教育部门权责清单。积极推进《重庆市学前教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认真研究制定有关政府规章。
二是推进重大教育工程和项目。深入推进3项国家教育改革重点事项、6项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和市委19项重点改革任务。印发《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重点推进事项实施方案》,制定了“十三五”时期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清单。开展高校“双肩挑”人员科技创新创业改革试点,启动“学有所教”行动计划。推动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巴南区成功创建全国中小学挂牌督导创新区。
三是深化教育改革开放。出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项,精简办理流程3项。深入推进高考改革,取消农村独生女、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子女普通高考地方加分照顾政策。公派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人数再创新高,分别达到1600人、8505人。启动实施重庆市外国留学生市长奖学金“丝路”项目,为“一带一路”沿线15个国家培训了一批技术技能人才。专科及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到43个,新建海外孔子学院1所、累计达到44所,孔子学院建设工作获国家汉办表彰。
(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
一是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投入中央、市级专项资金9.54亿元。目前,全市已设置乡镇中心幼儿园770所,乡镇覆盖率提高到81%。2017年,调整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达到2628所。
二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同比提高0.47个百分点。出台实施关于统筹推进区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个统一”。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2017年,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202万平方米,新完工农村寄宿制学校171所。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达到35个,完成率87.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制定实施重庆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5.98%,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大体相当。2017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达到1000元。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累积立项建设102个课程创新基地和400门精品选修课程。
四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印发了《重庆市职业教育有效对接产业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高职院校专业与全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匹配度分别达到84.9%和84.6%。新建市级中职实训基地22个、公共实训基地2个、高职共享实训基地2个。分别建成国家级、市级示范中职学校30所、12所,立项建设市级优质高职15所。稳步实施“五年制”“3+2”中高职衔接和“3+4”中职与本科分段人才培养改革,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更加通畅。
五是推进高等教育分类发展。优化办学结构,出台高等院校设置“十三五”规划、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方案、高校分类发展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市属高校转型发展,转型市属高校25所,占高校总数的35%。增强专业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围绕智能产业设置“新工科”专业点,组织开展“新工科”研究,向教育部推荐研究与实践项目12项。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高校特色发展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5.28亿元用于“双一流”建设。
六是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全面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全市民办学校新增168所,新增固定资产88亿元。加大民办学校规范治理力度,持续推进培训机构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了监管体系。
七是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加强学习型社会建设,制定了老年教育发展实施意见,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开展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活动,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13个,入选全国事迹最感人百姓学习之星1名,全国终身学习活动品牌8个,新增社区教育视频微课程1000余门。培训各类职业技术技能人才100万人次。
八是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市级财政对内地民族教育高中和中职班按照生均每年8000元补助公用经费,每年补助总额达1000万元。自2006年以来,我市实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计划,鼓励教育、科研和医学等领域的少数民族人员报考,攻读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高一层次学位。
九是加强国防教育。将学校国防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坚持按照国家规定以多种形式开展学校国防教育,扎实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教育部命名的中小学校国防教育示范学校22所、国防教育特色学校90所。国防教育年度工作经费和学生军训经费得到有效保障。
十是努力办好特殊教育。近年来,全市新建32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150个资源教室。注重教育与康复并重,5所特殊教育学校成为国家“七彩梦”康复定点机构。
十一是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安排资助资金55.57亿元,大力实施精准资助,惠及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61.14万人次。继续实施高考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及农村学生的“三大专项计划”,录取人数同比增长4%,更多农村、贫困和边远地区考生享受到优质高校资源。2017年,全市安排31.5万名随迁子女入学,培养照顾22.7万名农村留守儿童。
十二是积极解决热点难点问题。2017年办理群众涉教类信访事项744件次,相关合理诉求基本得到解决。
(五)加强教育保障情况。
一是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投入。2017年,中央、市级共计投入财政教育经费238.7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7.3亿元,同比增长7.8%。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比上年均有一定幅度增长。
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把政治表现和师德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竞聘、评优奖励的首要指标。所有区县按照编制标准完成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中小学校长交流比例达到符合交流条件的28.6%,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交流达到符合条件的17.5%,优质师资比例达到22.4%。全面落实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继续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投入资金3.3亿元,惠及10万名教师。累计新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1.65万套。健全“国培、市培、区县、校本”四级互补的培训体系,2017年“国培”“市培”共计投入专项资金1.73亿元,市级以上培训校长教师5万余人。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和阅卷教师选聘、培训、考核、监督等措施,保障监考阅卷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课堂教材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加强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国家课程教材均在教育部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中小学、中职学校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重点教材。教材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清晰,制定了相关的教材管理办法,定期监督检查。
四是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制定了全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确保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2017年,大班额、超大班额比例明显下降。加大中高职和普通高校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力度,满足教育教学和科研需要。建成212个标准化考点、17599间考场,满足了国家教育考试需要。
五是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投入专项经费,保障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相关考核体系。中小学“校校通”建成率达95.8%,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率达98.9%。出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意见,开展基础教育“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入选部级优课数量排名全国第七。新引进和建设高校在线开放课程23门,累计达到243门。
(六)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一是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级各类学校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辅导报告等形式,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系列大中小学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中职学生践行公约活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培育了重庆市“开学第一课”“研学旅行活动”等德育品牌。积极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指导中小学、校外活动中心组织青少年参观博物馆、纪念馆等场馆,开拓视野、提升素质。
二是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学校法治建设,加快推进各级各类“一校一章程”制度建设,出台《重庆市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系列文件,完成公办高校章程核准。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监管审批制度、妥善解决无证办园等问题。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证制度。加强监管,将规范办学行为纳入日常工作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将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等全面纳入综合评价。深入推进校园环境卫生保洁行动,命名首批中小学卫生示范学校69所。
三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校园欺凌、校车安全等专项治理,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协调联动长效机制。推动平安校园建设,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援助机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健全学生申诉制度。完善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障体系。健全突发食品安全及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二、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市将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大力营造全市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加强民办学校、社会教育组织、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建工作。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三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健全“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工作机制,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加强学生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坚定学生理想信念。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体育美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四是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教育发展活力。重点抓好素质教育实施机制、城乡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产教融合机制、高等教育放管服、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考试招生制度等改革。开展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五是加强城乡统筹,促进基础教育公平优质特色发展。实施“幼有所育”行动计划。完成“全面改薄”五年规划任务,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认真抓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区县创建。大力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攻坚计划。
六是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现代职教体系。加强优质职教资源建设,建设一批实训基地,启动高水平中职学校、高水平中职专业建设。推进“五年制”“3+2”“3+4”等人才培养改革。制定《深化产教融合实施办法》等文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
七是加强“双一流”建设,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实施新的举措,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继续推动普通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科技创新,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八是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师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不断优化教师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培养。
九是办好教育民生实事,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加大对贫困地区项目、资金、人才等支持力度,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关爱留守儿童,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是全面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夯实教育发展基础。强化政府教育发展相关责任,加强教育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督导,开展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抓细抓实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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