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推行“以函代证”政策,让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加速跑”。4月21日,重庆日报记者了解到,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重庆高新区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再推创新举措,为高质量完成科学城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项目正在紧锣密鼓推进。(重庆高新区供图)
据介绍,“以函代证”主要用于划拨土地建设项目和招商项目,满足一定条件的建设单位,可向施工许可管理部门申领《施工登记意见函》,取得《施工登记意见函》的项目即可开工建设,不用等待办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再开工,只需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式手续即可。
其中,对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其建设单位在取得《建筑施工登记意见函》后两个月内,应当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其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哪些项目可以申请《施工登记意见函》?据悉,申请《施工登记意见函》,需具备以下条件:已办理建设用地手续,项目应当符合城镇规划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合法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第三方审查机构技术审查,已取得施工图技术咨询合格报告;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据介绍,在“以函代证”改革措施的支持下,相关建设项目可提前开工3—6个月。
“项目要实施,前期是关键。”重庆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动优化审批机制,给项目推进吃了“定心丸”,夯实了项目建设的“底盘”。除此以外,在科学城建设中,重庆高新区还在全市率先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一张证”,在全国率先推出“三评合一”环评审批改革,让审批时间压减率79.5%,一系列创新改革“组合拳”,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让奔跑中的西部(重庆)科学城,不断刷新重点项目的推进速度。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升级到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版本或者安装Chrome内核浏览器获得最佳浏览体验。查看详情
更换或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
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且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您升级或使用其他浏览器。
若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