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记者6月1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市政府已经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35个市级部门联手保护“少年的你”。
据了解,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成员单位包括市人大、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等35个市级部门。
目前,我市正推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并加大指导各区县在6月中旬前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近期的主要任务为:健全完善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着力抓好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加强研究,制定举措,细化任务,不断完善工作体系。
同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启动开展“1+6”系列调研,“1”即调研形成未成年保护工作综合调研报告;“6”即由相关部门牵头,围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分别开展调研,并形成6个调研子报告,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此外,我市还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县,试点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推动创建一批儿童友好城区和儿童友好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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