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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发言人为企业答疑解惑:工业企业造成土壤污染 违法!

发布时间:2021-06-18 11:31
发布时间:2021-06-18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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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记者 龙丹梅 摄/视觉重庆

夏季高温气象条件下,工业企业如何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用地在哪种情况下,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6月17日,由市政府新闻办、市生态环境局主办的“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环保微宣讲走进璧山高新区,来自市生态环境局、璧山区生态环境局的5名发言人来到现场,与当地工业企业环保负责人面对面交流,现场答疑解惑。

和大气污染、水污染比起来,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那么,工业企业如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土壤污染,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呢?

来自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的发言人罗毅介绍了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知识。罗毅说,目前针对工业场地土壤污染防治,国家和地方都配套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工业企业,法律法规均要求其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要对所造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企业代表踊跃提问 。主办方供图

就现场企业关心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流程问题,来自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的发言人周琼说,2020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已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就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达成了合作机制,双方建立了转移“白名单”制度,进一步简化了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间。去年底,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四个长江上游省市又签订协议,将川渝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和危险废物“白名单”制度延伸拓展至长江上游四个省市,协同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目前已有8大类危险废物纳入了这个“白名单”,企业可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查询。

目前,重庆已进入夏季,气温也一天天高起来。有企业代表现场提问,在夏季高温气象条件下,工业企业应做好哪些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现场的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杰告诉这位代表,每年6—9月是臭氧浓度最高的季节,每日臭氧峰值出现在中午或下午时段。臭氧不是由污染源直接排放的,而是由其他污染物转化而成的二次污染物。张杰建议工业企业在夏季做好6个防治措施,包括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在夏季重污染天气预警时,要做好错峰生产等。

有企业代表对升级优化氮氧化物等工业废弃处理设施设备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补贴感兴趣。张杰介绍,企业自行开展工业废气污染深度治理的,中央和市级都有资金补助政策。涉及到璧山辖区内,资金补助方向为支持成熟高效的部分处理技术,包括更换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源头替代,RTO、RCO、CO及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等。

在现场,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发言人刘宾七向企业介绍了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特别是今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实施后,企业应如何增强守法理念等。针对企业关心的环评分类管理要求和办理流程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发言人叶兆木也一一进行了解答。

▲现场企业代表观看展板 。主办方供图

据了解,“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活动,由市政府新闻办策划举办,目的是推动新闻发言人进城乡社区、进产业园区、进大学校区,面对面地为基层群众解读政策,回应提问,帮助大家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此前,市生态环境局已先后走进巴南区、合川区和重庆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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