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林业局发布其起草的《重庆市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其中明确,举报林业重大事故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最高奖励1万元。
重庆市林业局受理全市森林防火野外违规用火及其他违法行为举报,并督促指导区县开展核查处理和奖励发放工作。举报人可以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及邮箱分别为023-61528866和cqhzyf@163.com。
《办法》中明确9个重点事项清单,经查证属实后,将对有效举报人按照标准给予奖励。
一是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区域,群众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第一个举报并经核实的,最高奖励200元;群众发现重大森林火灾隐患第一个及时上报并经核实的,最高奖励500元;群众发现纵火者第一个及时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侦破该案件的,最高奖励1000元。
二是举报各类林业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是举报瞒报、谎报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
根据该实施办法,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事项,对被举报对象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行政执法有关文书、流程和规定时限办理。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应当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受核查手段限制,无法查清的,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或安委办,由其牵头组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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