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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23-07-03 10:36
发布时间:2023-07-0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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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晚间,市水利局发布消息称,决定自7月2日20时起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

据气象预测,预计7月2日夜间到4日白天,我市强降雨天气将持续。2日夜间到3日白天,偏西偏北地区中雨到大雨,局地暴雨;3日夜间到4日白天,中西部及东北部地区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连续降雨可能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等次生灾害风险高。其中: 7月2日夜间到3日白天偏西偏北地区中雨到大雨,局地暴雨(雨量 20~40 毫米,局地 60~80 毫米);7 月 3 日夜间到 4 日白天,强降雨范围扩大,中西部及东北部地区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雨量 40~60 毫米,局地 100~150 毫米);最大小时雨量30~50 毫米,局地 60~80 毫米;四川境内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流域及长江干流有强降雨。气象部门已发布暴雨IV级预警。

经市水文总站预测分析,7月2日20时至7月4日20时,34个区县部分中小河流有涨水风险。其中重庆高新区、沙坪坝区、北碚区、合川区、璧山区、江津区、綦江区、南川区、垫江县、涪陵区、忠县、梁平区、万州区、开州区、城口县、云阳县、奉节县、巫溪县、石柱县等19个区县涨水风险高;潼南区、大足区、铜梁区、永川区、长寿区、丰都县、巫山县、武隆区等8个区县涨水风险较高;江北区、两江新区、渝北区、巴南区、荣昌区、万盛经开区、彭水县等7个区县有一定涨水风险。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市水利局决定自7月2日20时起启动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是要克服麻痹松懈厌战情绪,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各级水旱灾害防御部门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及辖区内重点区域、薄弱环节、水库、山洪危险区等责任人到岗到位,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二是强降雨区域相关区县要高度关注水雨情变化,滚动开展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提请危险区域进行人员转移,重点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及山洪灾害防御,强化水利工程安全巡查,严禁水库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

三是市水利局局属相关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各司其职,按照职责分工,对水库、水电站、山洪危险区、库区高切坡、高位山坪塘等风险点巡查值守及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叫应,为各区县抗御洪水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等。同时,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上报雨、水、工、灾情信息,安排专人做好险灾情统计核实与上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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