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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24-06-05 15:49
发布时间:2024-06-05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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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重庆市召开2024年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新闻发布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工作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问题一

记者:通报材料中提到以利剑执法行动为总牵引,一体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请问利剑执法行动囊括哪些内容,有什么具体举措?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副书记、政委李松回答记者提问。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副书记、政委李松:感谢你的提问!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美丽重庆建设大会精神,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监管,凝聚“督政+督企”合力,今年4月,重庆市印发了《2024年环境保护“利剑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贯穿全年集成实施七大行动。

今年4月,我们开展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奖举报活动。累计受理生态环境领域投诉举报326件,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今年6月,我们将会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无证或者未按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污染物等行为。

今年7月,我们将会同市林业局开展自然保护地联合执法行动,结合卫星遥感监测图像等,重点查处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

今年8月,我们将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动。重点查处环评、自主验收、监测、碳排放等领域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9月,我们将组织开展碳排放及排污许可执法行动。针对排污单位,重点查处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等违法行为。针对纳入配额管理的发电行业控排企业,重点查处在排放报告编制过程中弄虚作假、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等违法行为。

今年10月,我们将联合市水利局开展碧水保卫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涉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电镀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农村黑臭水体周边小微工矿企业环境问题。

此外,我们将根据国家和市级大气监督帮扶线索推送、问题移交以及空气质量预警等情况,适时联合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开展蓝天保卫执法行动。重点对大气防控重点区域、在建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露天焚烧沥青、塑料、橡胶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等开展执法检查,保障全市空气质量。

“利剑执法”将成为我们的一个品牌,长期坚持。通过部门联动,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

谢谢!

问题二

记者: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公安机关下步还有怎样的部署和安排?

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政治处主任周可回答记者提问。

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政治处主任周可:感谢你的提问!全市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为指引,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的“四个进一步”为抓手,围绕“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构建专业带动、全警行动、部门联动、群众发动的“四动工作格局”,做专、做强专业队伍,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聚焦“生态文明建设,长江大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昆仑‘2024’”等重点任务,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土地、矿产、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领域违法犯罪,严查严处碳排放数据造假和利用“双碳”目标进行的其他犯罪活动,为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美丽重庆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谢谢!

问题三

记者:请问去年底成立的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在集中管辖上有哪些创新举措?

市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艾春玲回答记者提问。

市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艾春玲:感谢你的提问!环境资源审判是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具有高度的复合性和专业技术性特征。专门机构是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基础,亦是环境资源审判司法事业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重庆法院于2016年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纵向和横向管辖全覆盖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为更好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重庆建设,重庆法院着力优化环境资源审判资源配置,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专门成立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并集中管辖重庆市范围内环境资源案件,形成重庆法院“1+1+6”环境资源案件重庆管辖格局。

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在管辖机制方面,一是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重庆环境资源法庭设立后,集中管辖重庆市范围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二审、再审环境资源案件。此前由五个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将全部交由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审理,以更好为流域区域生态环境提供一体化司法保护。

二是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即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及非诉行政执行等案件均归口由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审理,以统筹适用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承担方式,更好保护生态环境。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既适应了当前环境资源案件的复合型需求,也是重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发展所需。

三是探索开展部分环境资源案件执行。环境资源案件的执行涉及生效裁判判项的落地,是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最后一公里”。环境资源案件的执行与审判一样,具有一定特殊性。为此,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开展生效判决中涉及环境资源特殊判决事项的执行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执行。

重庆环境资源法庭的成立,是重庆法院服务保障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有力行动,积极回应了流域保护需求和环境民生关切,对推动法律适用尺度更加统一、案件审理机制更加完善、协同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等具有重要意义,有效提升了全市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水平,持续擦亮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生态法治底色。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将重点围绕审判专业化、司法修复、协作共治、便民诉讼等持续深入探索,着力打造环境资源审判的“重庆样板”,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以高水平环境司法服务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谢谢!

问题四

记者:听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请徐主任详细介绍一下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一江碧水、守护美丽蓝天、保卫土壤安全”专项行动的情况。

市检察院检察一部主任徐燕回答记者提问。

市检察院检察一部主任徐燕:感谢你的提问!为认真落实全市政法机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保障美丽重庆建设,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一江碧水、守护美丽蓝天、保卫土壤安全”专项行动。

行动聚焦生态破坏严重、各界普遍关注、长期积压存续的环境资源破坏问题,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保护,深化行刑衔接协作,推进民事、行政检察法律监督,促进健全完善生态保护制度机制,办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有辨识度的高质效案件,为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

此次专项行动由市检察院检察一部、五部、六部、政治部宣传室等部门共同参与,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接下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利契机,加强研判、举一反三,通过个案办理发现环境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系统性问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业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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