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09128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14-07-04 | 发布日期 : | 2014-07-04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改建为重庆工程学院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 渝府办发〔2014〕66号 | 有 效 性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09128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14-07-04 |
发布日期 : | 2014-07-04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改建为重庆工程学院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 渝府办发〔2014〕66号 |
渝府办发〔2014〕6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重庆正大职业技术学院改建为
重庆工程学院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的评议结果,教育部同意在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建立重庆工程学院(教发函〔2014〕148号),学校标识码为4150012608;同时撤销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
重庆工程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校,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500人,首批设置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艺术、市场营销等5个本科专业。学校办学定位于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庆工程学院的指导和支持。重庆工程学院要结合优化区域高等教育结构布局的需要,根据办学定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高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
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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