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1980 | 主题分类 :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15-12-28 | 发布日期 : | 2016-01-06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云阳县耀灵乡、大阳乡设立耀灵镇、大阳镇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15〕70号 | 有 效 性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1980 |
主题分类 :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15-12-28 |
发布日期 : | 2016-01-06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云阳县耀灵乡、大阳乡设立耀灵镇、大阳镇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15〕70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云阳县耀灵乡、大阳乡
设立耀灵镇、大阳镇的批复
渝府〔2015〕70号
云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耀灵乡撤乡建镇的请示》(云阳府文〔2015〕44号)、《关于大阳乡撤乡建镇的请示》(云阳府文〔2015〕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耀灵乡,设立耀灵镇。耀灵镇行政区域为原耀灵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兴耀路75号(原耀灵乡人民政府驻地)。
二、同意撤销大阳乡,设立大阳镇。大阳镇行政区域为原大阳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阳光路107号(原大阳乡人民政府驻地)。
调整后,云阳县辖4个街道、31个镇、7个乡。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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