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销
【字体:
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0-12020 主题分类 交通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5-15 发布日期 2017-05-19
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发文字号 渝府〔2017〕18号 有 效 性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2020
主题分类 : 交通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7-05-15
发布日期 : 2017-05-19
标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发文字号 : 渝府〔2017〕1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

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渝府〔201718

 

 

市交委、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年限的请示》(渝交委文〔201710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政策,同意重庆沿江高速主城至涪陵段收费标准维持试行收费标准不变,收费年限30年,收费期限为20131223日至20431222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
515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