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2094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19-07-01 | 发布日期 : | 2019-07-03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石柱县回龙场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19〕19号 | 有 效 性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2094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19-07-01 |
发布日期 : | 2019-07-03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石柱县回龙场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19〕19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重庆市石柱县回龙场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渝府〔2019〕19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批石柱县回龙场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石柱府文〔201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石柱县回龙场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可作为开展石柱县回龙场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编制依据。
二、同意可研阶段比选论证确定的水库正常蓄水位830.00米(黄海高程)、水库淹没处理设计洪水标准及建设征地范围界定。
三、同意实物调查方法和成果。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1299.62亩,其中,国有土地104.63亩(河流水面),集体土地1194.99亩(含耕地87.05亩,园地3.61亩,林地958.47亩,草地97.98亩,住宅用地2.70亩,交通运输用地18.95亩,其他土地26.23亩)。搬迁人口11户33人,拆迁房屋面积2062.33平方米。淹没影响村级公路1.73公里、10kV输电线路1公里、小型水电站1座以及通讯线路等。
四、同意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36人,搬迁安置人口34人。
五、同意回龙场水库工程生产安置采取征地人员安置对象基本养老保险安置,搬迁移民采取后靠建房安置和住房货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下阶段在征求移民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移民安置方案。
六、同意征地移民补偿概(估)算编制依据、原则和方法,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13〕58号)及你县配套文件执行。
七、按照大中型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管理体制,你县负责回龙场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的组织实施。
请你县按照批准的《重庆市石柱县回龙场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尽快编制完成该项目移民安置规划,送市水利局审核。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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