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09373 | 主题分类 : | 重大项目建设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20-01-12 | 发布日期 : | 2020-01-19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 渝府办发〔2020〕8号 | 有 效 性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09373 |
主题分类 : | 重大项目建设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20-01-12 |
发布日期 : | 2020-01-19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 渝府办发〔2020〕8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0〕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强统筹调度,促进全市重大项目顺利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重大项目有关工作,研究重大政策、重大问题和重大安排,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研究提出全市重大项目管理机制、年度重大项目实施清单建议,加强重大项目工作督查指导。
二、强化重大项目统筹协调。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意识,按照统筹项目规划、统筹要素保障、统筹项目立项、统筹资金资源平衡、统筹组织实施、统筹调度督办要求,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牵头协调,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重大项目全过程计划管理制度,重点调度可研报告及之前的项目申报、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编制等工作;优化完善重大项目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平行作业,高效推进前期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做好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做好初步设计及以后的审批、组织建设等推进工作。
三、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法人,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暂未确定项目法人的,前期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待项目法人确定后移交。项目法人是重大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申报、前期工作推进、投资计划落实、建设组织实施等工作。落实项目法人与项目所在区县政府“双指挥长制”,积极对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主动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是本行业重大项目组织实施的牵头责任单位,要建立“专班管、专人盯”的责任机制,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和对项目法人的监管责任,负责招标投标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具体项目的监督管理;牵头做好项目法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对接,协调解决项目前期申报、审查以及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建设组织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市政府研究解决。未按“双指挥长制”推进,未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协调,未报市政府分管领导调度的事项,不得提请市政府重大项目调度会议调度。
五、落实有关部门配合责任。涉及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是重大项目建设的配合责任单位,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开通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项目审批环节,属于地方审批权限的,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加强辅导服务,杜绝项目报件、接件和办件环节出现拒收、拖延等情形;属于国家审批权限的,落实专人衔接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加快审批。
六、强化重大项目储备和调度。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专项建设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等,结合“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做好项目储备。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重大项目储备计划和任务分工,将计划执行、分工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重大项目调度会议调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七、重大项目储备实行分级管理。重大项目储备要突出投资带动性、行业代表性和区域引领性。原则上,投资10亿元以上的城市建设和交通项目、1亿元以上的生态环保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5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以及社会效益明显的民生项目、技术要求高的创新类项目均纳入市级储备管理。其余项目由各区县储备管理。
八、完善投资项目基础库。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托全市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全市投资项目基础库。通过项目统一代码、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等基础数据,实现项目法人、地理空间等数据与全市网上行政审批等平台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重大项目从储备到建设的全过程数据链。
九、狠抓重大项目落地。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储备项目的落地工作,推动储备项目尽快转化为在建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统筹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对列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市级重大项目,优先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等建设条件。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项目法人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土地、生态环境等专项论证及设计工作,指导项目法人同步推进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施工招标等开工准备工作,加快完成项目报建审批手续。项目所在区县政府要落实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维护主体责任,保障项目建设供地和良好的施工外部环境。市发展改革委要定期梳理项目前期工作节点任务和进度情况,定期督导、通报、考核。
十、加强重大项目计划管理。建立项目法人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发展改革部门统筹、政府审定的重大项目计划管理机制。每年10—12月,项目法人在全市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申报次年重大项目,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初步审核后,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核报市政府审定印发年度重大项目名单,明确全市重大项目年度目标及牵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分解下达市级重大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建设目标、节点任务以及工作责任、资源保障条件。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将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一、强化重大项目进度通报。市发展改革委依托全市投资项目基础库,牵头建立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信息报送机制,通过大数据手段实现项目场景智能化、可视化,动态掌握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区县、项目法人及时填报并核查项目进度信息,对其信息真实性负责。审计部门将重大项目纳入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抽查范围。
十二、强化激励引导和督查督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市级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每年对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成绩优秀的项目所在地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进展滞后、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处理。将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市级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各区县政府要参照本通知精神完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配合做好市级重大项目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重庆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工作框图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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