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2187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 2020-11-02 | 发布日期 : | 2020-11-11 |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20〕42号 | 有 效 性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2187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02 |
发布日期 : | 2020-11-11 |
标题 :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 渝府〔2020〕42号 |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重庆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渝府〔2020〕42号
市商务委:
你委关于重庆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在主城都市区开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二、试点地区各区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实施推动、综合协调、政策支持及组织保障,重点在改革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优化监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采取务实管用举措,加快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主动引领开放,推进探索任务,创新政策手段,形成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合力,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
四、你委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评估,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