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我市将根据各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诊疗科目差别,按年度明确全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断提高基本药物使用量。以今年为例,三级、二级、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分别达30%、40%、50%。
据了解,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庆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原则上不再增补药品。
“对医生来说,将加大对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培训力度。”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说,鼓励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重庆药品交易所公司要开辟“绿色通道”,畅通挂网渠道,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进行醒目标注,并向医疗卫生机构推送优先采购的提示信息。
如果出现药品短缺,怎么办?《通知》指出,重庆将依托全国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等多源信息采集,实现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网络直报。同时,建立短缺药品应急会商联动和分级应对机制,根据药品短缺程度、涉及区域、品种可替代性等情况,采取不同应对措施,确保药品正常供应。
我市还将重点监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品种、使用数量、采购价格、供应配送、处方用药是否符合诊疗规范等,探索开展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指导临床安全合理用药。
此外,记者从药监部门了解到,结合我市监管实际,其将制定全市药品抽验工作方案,对基本药物实施全品种覆盖抽验,对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控、依法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验和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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