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政府网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能源集团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煤矿总体实施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同意重庆能源集团所属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打通一煤矿、石壕煤矿、渝阳煤矿、松藻煤矿、逢春煤矿、南桐煤矿、红岩煤矿、东林煤矿、韦家沟煤矿、中心桥煤矿、邵新煤矿、田家煤矿及重庆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三汇二矿、芦塘煤矿共计14个煤矿依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实施关闭退出,核定淘汰煤炭产能共计1150万吨/年。
《批复》同意重庆能源集团所属与煤矿生产密切相关的洗选厂、瓦斯发电厂等配套企业及相关单位实施关闭退出。将上述重庆能源集团所属14个煤矿列入重庆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计划,原则上2021年6月底前依法关闭退出。
《批复》还要求,要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及有关属地区县政府的指导支持下依法依规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关闭退出煤矿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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