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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印发“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工作方案 到2023年实现电梯故障困人率低于千分之五

发布时间:2021-10-12 15:46
发布时间:2021-10-12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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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重庆日报记者在市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启动会上获悉,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重庆市“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在2021—2023年分步实施电梯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到2023年实现电梯应急响应率达99%、故障困人率低于0.5%、检验(检测)合格率达95%,救援到场时间平均不超过30分钟、按时到达率达98%。

目标

全面提升质量安全“三步走”

推动形成乘梯安全“多元共护”局面

根据《方案》,重庆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作每年都有明确的目标任务。

2021年,完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启用智慧电梯管理平台,完成520台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2022年,在全市推广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启动智慧电梯管理平台二期建设,全面开展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

2023年,全市“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电梯应急响应率达99%、故障困人率低于0.5%、检验(检测)合格率达95%,救援到场时间平均不超过30分钟、按时到达率达98%。

同时,《方案》还提出推动形成乘梯安全“多元共护”局面。具体措施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发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探索有效保障模式,及时做好理赔服务,化解矛盾纠纷。鼓励“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保险模式的创新和应用,积极发挥保险的事故预防和经济补偿作用。

二是强化电梯专业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能力培训,推广“跟师学艺”“网络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持续开展“巴渝工匠”杯电梯安装维修人员技能竞赛,鼓励更多职业院校开设电梯专业,提升行业能力水平。

三是强化基层治理,调动社区党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社区内住宅电梯、加装电梯的安全综合治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

四是强化科普宣传教育,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电梯安全教育,将电梯有关知识纳入科普学习范围,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曝光无故障报故障赚取维修费用、更换配件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我市电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升。

举措

聚焦6大环节发力

建立全过程、分类化安全监管机制

《方案》提出,建立涵盖电梯生产、建设和加装、使用、维保、监管、检验检测等全过程、分类安全监管机制。

在生产环节,生产企业要为电梯安装、使用、改造、修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做好在用电梯跟踪监测和技术服务;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电梯更新改造项目,整梯质保期限不少于5年;新安装使用并由原生产企业维保的电梯,其中曳引机、门机、安全钳、限速器、控制柜等5大部件质保期须在10年以上。

在建设和加装环节,建设单位要确保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钢结构等工程及电梯依附的建筑物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保证电梯的选型配置、防水工程等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在使用环节,使用单位要落实24小时人员值班,做好日常检查、维保监督、应急处置;探索专业化、规模化的电梯使用管理模式,推广全包或大包维保方式;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电梯使用维护费用,电梯轿厢广告收益应优先用于电梯的维护和大修改造,每年公示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收支情况。

在维保环节,要全面深化按需维保改革,建立维保质量考核指标体系,推动维保方式转变;对维保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星级评定和联合惩戒;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的维保优先考虑由原制造企业实施。

在监管环节,主管部门要持续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抽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和针对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短接安全回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电梯企业信用清单,启用电梯作业人员电子证书,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持续优化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推进“智慧电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更多电梯轿厢内移动通信信号全覆盖。

在检验检测环节,检验检测机构要对电梯、电梯配件产品、电梯故障诊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科学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全市将通过电梯检验检测改革试点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落实

5个方面明确责任分工

强化属地管理、协调联络、共治共管

《方案》不仅细化了电梯相关企业主体责任,还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经济信息、人力社保、教育、应急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电梯安全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

落实行业管理职责方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指导和督促企业科技创新、提升技能、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科学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等。

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方面,各区县政府要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和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建立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和支持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针对老旧电梯更新区县财政给予配套补助,组建本辖区电梯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电梯生产、建设、使用、维保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要保证电梯的制造和安装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在用电梯跟踪监测和技术服务,延长电梯整机和重要部件质保期;确保电梯选型配置、依附的建筑物符合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要求;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落实人员值班,做好日常检查、维保监督、应急处置等。

落实协调管理职责方面,要发挥好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作用,市特安办要加强与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协调联络,共同推进“安全乘梯守护行动”相关工作;电梯行业协会和商会要发挥好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等。

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方面,各区县各部门要将电梯安全纳入目标考核和工作督查之中,对安全责任做到时刻警醒、绝不松懈;强化明查暗访,定期开展“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一律按上限处罚,第一时间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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