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2029年起取消高层次人才子女单设报名条件。为确保教育公平,按照“三年早知道”原则,《实施办法》明确,从2029年高考起(即从2026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不再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单独设立高考报名条件。2026—2028年高考,现行政策仍继续执行。
(二)取消定向培养项目计划单列倾斜政策。鉴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普通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53号)已被废止,《实施办法》明确,从2026年起,取消依据该文件设立的我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项目、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面向我市户籍零就业家庭、已脱贫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高中毕业生的计划单列倾斜招录政策。取消后,该类考生仍可以普通考生身份报考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项目、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三)调整普通类个别批次志愿结构。为增加考生志愿选择机会,《实施办法》明确,从2026年起,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时,对可实施平行志愿的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具体招生院校和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查询招生计划汇编),更好实现“录其所愿、学其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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