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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

1.可通过重庆高速公路公众服务网(www.gs12122.com)查询收费标准。2.可查阅《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渝交发〔2019〕35号)。
答:《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重新核定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渝交发〔2019〕35号)、《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交发〔2020〕43号)费率标准:客车。
请用户拨打高速公路服务热线:023-12122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可以在微信搜索“通行费补费”小程序,进入“通行费补费”小程序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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