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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

为表彰我市运动员、教练员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国家和我市做出贡献,根据《重庆市体育运动奖章授予办法》(渝体〔2017〕48号)精神,以体育运动奖章形式表彰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和教练员。
各单位严格按《重庆市体育运动奖章授予办法》精神,认真组织填报《2021年重庆市教练员体育运动奖章申报表》,并做好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全面。
《重庆市教练员体育运动奖章申报表》一份,需电脑打印填写;二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
1.运动员按成绩直接确定表彰层次,不用申报。2.教练员需要提供体育运动奖章申报表(见附件)。
新修订的《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等级称号实施“谁授予、谁负责”,各授予单位应当制定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报体育总局备案后实施。为做好配套政策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等级称号授予,特制定《重庆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按总局原《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根据行政级别划分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权限,我市原有市级和区县两级管理体系。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须经逐级申请、审核、公示等程序,虽然通过运行《重庆市运动技术等级网络审批系统》对达级的流程进行了优化,实现运动员足不出户也可办理等级,但从比赛结束到授予等级称号最长仍可达11个月。《实施细则》修订过程中,根据总局新公布的《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要求,将原两个层级的管理调整为由市体育行政部门一个层级统一管理,完成省级比赛的一、二、三级运动员等级的达级授予工作,缩短工作链条、加强集中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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