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销
按类别筛选

交通政策法规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要点: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方法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年第8号)第七条的规定:   班车客运的线路根据经营区域和营运线路长度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地区所在地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1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二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三类客运班线:非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四类客运班线: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县境内的客运班线。   本规定所称地区所在地,是指设区的市、州、盟人民政府所在城市市区;本规定所称县,包括县、旗、县级市和设区的市、州、盟下辖乡镇的区。   县城城区与地区所在地城市市区相连或者重叠的   要点:客运线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二)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   (三)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四)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   (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   要点:客运、货运经营者法律责任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要求其聘用的车辆驾驶员随车携带按照规定要求取得的《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证》不得转让、出租、涂改、伪造。   要点:道路运输证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货运站、货物集散地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货运车辆有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装载符合标准后方可放行。   要点:超载处理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四条的规定:   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要点:经营方式及车型发展方向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