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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政策法规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五条的规定:   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   要点:考核制度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运车辆上安装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   (二)大型物件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悬挂、标明运输标志的;   (三)发生公共突发性事件,不接受当地政府统一调度安排的;   (四)因配载造成超限、超载的;   (五)运输没有限运证明物资的;   (六)未查验禁运、限运物资证明,配载禁运、限运物资的。   要点:货运违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国家鼓励货运经营者实行封闭式运输,保证环境卫生和货物运输安全。   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   要点:封闭式运输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客运车辆有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   要点:超载处理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六条的规定:   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要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及其意义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9年第42号)第六条的规定:   国家鼓励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和运输条件好的大型专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鼓励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经营,鼓励使用厢式、罐式和集装箱等专用车辆运输危险货物。   要点:国家鼓励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类型、经营方式及车辆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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