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政策法规
根据《交通运输部系列“最美人物”推选工作办法(试行)》(交办政研〔2021〕17号)第六条的规定:
“最美人物”推选工作,应纳入交通运输行业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年初制定工作方案并提交部文明委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增设推选项目,应形成工作方案报部文明委审定。
要点: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的制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系列“最美人物”推选工作办法(试行)》(交办政研〔2021〕17号)第九条的规定:
推选标准设置,应当突出行业特色和职业特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与一般性的好人好事表彰区分层次,优先遴选长期守正创新 甘于奉献 始终如一的典型,能够在社会产生深远影响,为推选“最美交通人”(中央宣传部 交通运输部联合开展)奠定基础。
要点:交通运输标准化相关管理工作
根据《交通运输部系列“最美人物”推选工作办法(试行)》(交办政研〔2021〕1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最美人物”评选,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由主办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讨论决策,确定入围人选,由第三方组织社会评议,结合人物事迹 社会影响 网络反响等,研究提出“最美人物”最终候选名单,报请部文明委审议。
要点:交通运输标准国际化相关工作的推进
根据《交通运输部网站》的规定:
企业在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险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的情况下,可从事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是责任主体,要对专用车辆运输普货不造成对普货的危害负责。同时要注意,企业应当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普通货物运输许可,不能超经营范围运输;用于运输普货的专用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也要增加“普货运输”项目。
根据《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运规〔2019〕13号)第二条的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要点:《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适用范围
根据《交通运输部系列“最美人物”推选工作办法(试行)》(交办政研〔2021〕17号)第五条的规定:
“最美人物”推选工作,是交通运输行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由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部文明委)统筹指导,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部文明办)具体落实,日常工作由部政策研究室归口管理,负责立项管理 组织推选 终评发布 宣传培树等工作。
要点:交通运输标准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