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政策法规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营运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驾驶与其从业资格类别相符的车辆。驾驶营运车辆时,应当随身携带按照规定要求取得的从业资格证。
要点:营运驾驶员应遵循规定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9年第42号)第十八条的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本章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当在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要点:许可事项、工商登记事项变更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四条的规定:
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鼓励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相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要点:客运管理原则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2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O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五)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要点:驾驶员资质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1号)第三十条的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办理换证、补证和变更手续,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式样见附件6)。
要点:变更手续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3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O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要点:押运人员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