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政策法规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第29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卸货后直接实施排空作业等活动。
  要点:禁止运输车辆卸货后直接实施排空作业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第29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充装或者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
  要点:充装或者装载危险化学品企业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第29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布的产品型号进行生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要点:运输车辆生产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第2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违规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要点:禁止违规夹带危险货物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第29号)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公安机关对有关企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未经许可擅自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应当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并予以处罚:
  (一)擅自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民用爆炸物品及违法所得;
  (三)擅自运输烟花爆竹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四)擅自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要点:关企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相关规定处罚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第29号)第七十条的规定:
  公安机关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未按照要求安装、悬挂警示标志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对承运人予以处罚:
  (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运输烟花爆竹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要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反规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