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政策法规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受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运、凭证运输的货物时,应当查验并确认有关手续齐全有效后方可运输。
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限运、凭证运输手续。
要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职责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进行货物的搬运装卸。搬运装卸作业应当轻装、轻卸,堆放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严禁有毒、易污染物品与食品混装。
要点:搬运装卸作业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过程中,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将其违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拒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将其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通知违法车辆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为能否通过车辆年度审验和决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要点:货运经营者行为处罚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二十条的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
要点:从业人员培训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货运站经营者经营配载服务应当坚持自愿原则,提供的货源信息和运力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要点:货运站经营者经营配载服务应遵循原则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客运经营者应当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建立客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法规和道路运输驾驶员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服务。
要点:客运经营从业人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