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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拾得失物后私占遗失物行为,违反《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中关于“发现乘客遗失财物,应设法及时归还失主,确实无法找到失主的,应及时上交出租汽车企业或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留存”的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十项“未执行国家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标准的”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诚信考核扣3分行政处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众微信“重庆的士服务”是重庆市主城区交通运输投诉服务中心于2014年7月上线的服务驾乘双方的公众服务平台。“重庆的士服务”微信平台已开发“失物挂失”、“失物招领”、“价格指导”三大核心功能,分为服务中心、资讯中心、用户中心三个部分。在服务中心板块,用户通过“价格指导”能够查看从上车到目的地的合理参考线路、里程和价格、如果有乘客向您询问合理线路或对您的行驶路线提出异议,您可以通过微信的“价格指导”功能把合理参考路线和价格查询出来给乘客看,耐心给乘客解释,以免造成事后乘客投诉。此外,您还可以通过该微信平台了解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工作动态以及最新行业资讯。
您应选择非禁停路段的允许停车地点,向亮有“空车”字样的巡游出租汽车招手示意;待车停稳后拉开右侧车门上车,并明确告诉驾驶员您的目的地。如果驾驶员在得知您的去向后,拒绝搭载的,您可以拨打12345或12328热线进行投诉。
目前市面上有多款可供使用的商业性电召软件,当您接到电召信息时,如果您选择接受,表示您同意接受对方的电召信息,应按约定条件向乘客提供电召服务。
当在未搭载乘客的情况下,发现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出现计费不准或时间提前等故障时,您应立即暂停营运,及时将车辆送到市质检局相关部门进行检修;如果是在搭载乘客的营运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您应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免收乘客车费。
巡游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具有GPS实时监控、轨迹查询、营收数据查询以及车载录音等功能,能较好地对车辆运行情况实施监控。当您与乘客发生争议时,GPS运行轨迹和车载录音数据将是最好的事发经过证明。所以您在营运中、交接班时应检查巡游出租汽车车载智能终端设备是否完好、网络连接是否正常,录音设备是否被破坏或被遮挡。如果车载智能终端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到检测部门进行检修。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载智能终端设备维修地址:渝北区杨柳北路1号(市计量质检院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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