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销
按类别筛选

交通执法

拨打12345,由话务人员转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处理。
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货运机动车载物不能超过行驶证上的核载质量,超限车不能超过办理的超限吨位。
询问要素:执法人员编号、姓名、所属支大队、表扬事由。转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处理。
高速公路磅秤是通过市场监管局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5)咨询。关于称台误差:1.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依法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文件62号令)。2.入口检测的职责由高速公路营运公司负责,并且入口检测的称台误差值是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执法部门对入口达到超限认定标准、未达到罚款处罚标准的,接受劝返主动驶离的车辆,暂不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但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含军警车、消防救援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