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污降碳管理篇
我市是西部地区唯一纳入全国8个地方试点碳市场的省市,于2014年4月印发实施了《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14〕17号),2014年6月正式启动交易,为实现我市控制温室气体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以及国家对资源要素配置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市碳市场现行制度体系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变化,亟需进行调整和完善。因此,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开展《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
《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包括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等活动,以及对前述活动的监督管理。
我市实行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属于重庆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且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一定规模的,应当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具体覆盖行业范围和纳入规模另行规定。
根据我市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确定碳排放配额总量与分配方案,并核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配额。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并适时引入有偿分配。配额分配的具体方法将在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中明确。
我市加快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工作,一些做法和措施已经走在全国前列,也形成一批典型案例。比如:重庆在全国率先将碳排放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重庆创新机制,组织纳入碳市场管理的180余家企业,在排污许可证“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中纳入企业上年度碳排放数据、碳排放管理和履约要求等信息,夯实制度衔接数据基础,实现“一证融合”,初步建立起发证审查碳排放、检查覆盖碳排放的工作链条。2022年,有关区县还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将碳排放信息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一并对纳入碳市场管理的重点碳排放单位年度履约情况进行抽查,理顺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再比如:我市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引导园区和企业践行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理念,采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协同推进、互为反馈的方式,发挥降碳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源头牵引作用,引导企业从源头选择低碳低污染的生产方式。我市某氧化铝项目推动前期,建设单位为提高矿石利用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拟根据不同的铝土矿,采用两种生产工艺,即对几内亚低二氧化硅(SiO2)含量的三水软铝石铝土矿采用“低温拜耳法”,对澳大利亚高SiO2、低氧化铁(Fe2O3)含量且含有一定量的一水软铝石铝土矿采用“高温拜耳法+烧结法”工艺生产氧化铝。通过园区规划(修编)及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综合评价区域资源、大气环境承载力及温室气体排放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了优化氧化铝项目生产工艺的反馈意见。园区及建设单位经研究采纳了相关意见,在原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取消了烧结工艺,几内亚矿和澳大利亚矿氧化铝生产均采用“低温拜耳法”工艺,从源头减污降碳。取消烧结工艺后,不再使用烟煤及无烟煤,年均天然气消耗量减少893万立方米,减少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为770吨/年、705吨/年和144万吨/年。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贯交流、加强督察评估考核三个方面提出实施保障。《方案》明确,要加强评估考核督察。完善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指标分解落实技术方法,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推动将碳达峰碳中和及碳减排相关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等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