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管理篇
为扎实推进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解决河流沿岸污水违规溢流直排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和《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76号)文件精神,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于12月7日正式印发。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指出,“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和三峡库区,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谋划我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决策部署,2019年3月,市政府印发《重庆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决定在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沿线25个区县(自治县)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在生态环境部直接指导下,渝北区、两江新区用两年时间率先完成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四个环节的排查整治试点任务。为扎实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在充分总结渝北区、两江新区试点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重庆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渝环〔2021〕59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长江保护法及相关政策规划有关要求,2022年8月31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省级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联合编制了《重庆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长江保护法及相关政策规划有关要求,2022年8月31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省级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联合编制了《重庆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长江保护法及相关政策规划有关要求,2022年8月31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省级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组织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了《重庆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