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
从事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的名称、固定办公场所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经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备案。
要点:信息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20年第15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管理人和船长应当制定保证货物作业和旅客安全的制度。
负责计划和实施装卸货物、上下旅客作业的值班船员应当识别和控制特定风险,确保作业的安全实施。
要点:货物作业和旅客安全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的规定:
第五十一 水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一)未履行备案义务;
(二)未以公布的票价或者变相变更公布的票价销售客票;
(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客或者托运人;
(四)以不正当方式或者不规范行为争抢客源、货源及提供运输服务扰乱市场秩序;
要点:违法行为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的规定:
第二十六 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拒绝携带或者托运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的旅客乘船。船舶开航后发现旅客随船携带或者托运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的,应当妥善处理,旅客应当予以配合。
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向社会公布国家规定的不得随船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清单。
旅客应当持有效凭证乘船,遵守乘船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要点:运输业务经营者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的规定:
第三 水路运输按照经营区域分为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按照业务种类分为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
货物运输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包括液化气体船运输、化学品船运输、成品油船运输和原油船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包含拖航。
旅客运输包括普通客船运输、客货船运输和滚装客船运输。
要点:旅客运输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的规定:
第三十二 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配备具有相应业务知识和技能的乘务人员,保持船上服务设施和警告标识完好,为老幼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旅客提供无障碍服务,在船舶开航前播报旅客乘船安全须知,并及时向旅客播报特殊情况下的禁航等信息。
要点: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