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销
按类别筛选

水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20年第15号)第十三条的规定:   船长应当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船员的不良操作行为。   在遇到能见度不良、恶劣天气、航行条件复杂等可能影响船舶安全的情形时,船长应当亲自操纵船舶或者监督航行。   要点:值班情况监督检查
根据《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交海规〔2020〕10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船舶应当将含货油残余物的油污水和含有毒液体物质残余物的污水送交接收设施。   要点:污水送交接收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20年第15号)第十九条的规定:   驾驶值班船员应当充分利用视觉、听觉及其他一切有效手段始终保持正规了望,同时在规定的频道上守听甚高频电话(VHF),必要时做好记录,掌握来往船舶动态和周围环境情况,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夜间、能见度不良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应当加强了望。   要点:了望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20年第1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   值班船员应当按规定升降国旗,正确显示号灯、号型和旗号,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值班船员应当按规定记载航行日志、轮机日志等法定文书。船长、轮机长应当按规定进行审核并签名。   船舶航行和作业期间,舱面人员进行临水作业时应当规范穿着救生衣。   要点:值班船员工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2019年第2号)第二条的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以下简称水上水下活动),适用本规定。   要点: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2020年第15号)第二十条的规定:   驾驶值班船员应当掌握船舶自动识别仪(AIS)的安全使用方法,保持该设备处于常开工作状态并及时更新信息。   要点:船舶自动识别仪(AIS)的安全使用
我是“渝快小宝”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