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政策问答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其他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全国野生植物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修订后的《名录》中有64种为林业部门主管,有5种为农业农村部门主管。
《名录》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删除了原《市重点名录》中纳入《国家名录》中的荷叶铁线蕨、崖柏、南川木波罗、疏花水柏枝等10种物种;二是参考国家级名录的制定原则,依据《中国植物红皮书》《中国物种红色名录》《IUCN红色名录等级和标准》等关于保护植物等级和标准制定规范,结合重庆植物种群数量、分布范围、灭绝风险和科学研究等因素,以特有性、濒危性、代表性为主要考量指标,新增加纳入33种野生植物。结合保留原《市重点名录》中的36种物种,现共计纳入物种69种,比原名录多23种。
新版《名录》是在原《市重点名录》的基础上做的调整。经调整后,新版《名录》共确定纳入69种植物,其中,石松类和蕨类植物2科3属8种,裸子植物3科5属6种,被子植物28科41属55种;中国特有种50个,重庆市特有种10个。
《名录》的修订是我市积极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我市珍贵植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既可为地方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或相关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和执法提供依据,也可争取市级资金对市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拯救保护和科研支持。
2021年9月7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以下简称《国家名录》)进行了重大调整,《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市重点名录》)中有荷叶铁线蕨、崖柏、穗花杉、细叶楠、八角莲、南川木菠萝、中华猕猴桃、疏花水柏枝、独兰花、麻栗坡兜兰等10种植物被纳入国家名录;同时,由于各类保护项目的开展、数据资料的积累以及保护形势的变化等原因,原《市重点名录》难以适应现阶段我市植物保护形势,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