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篇
减缓和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大策略,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减缓气候变化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根本途径,指通过能源、工业等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较长时间的调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加碳汇,以稳定和降低大气温室气体浓度,减缓气候变化速率。适应气候变化则是通过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的风险识别与管理,采取调整措施,充分利用有利因素、防范不利因素,以减轻气候变化产生的不利影响和潜在风险。我国一贯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具有显著的区域性,亟需差异化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国民经济发展十四五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全球气候变暖对我国承受力脆弱地区影响的观测和评估,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7部门联合发布《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提出新时期我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主要目标、重点领域、区域格局和保障措施。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厅(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专门工作机制,启动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工作。
“十三五”以来,全市气候变化监测预警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建成由地面气象观测站、高空气象观测站、天气雷达、垂直观测站、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站、综合气象观测专项试验外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指挥车组成的地空天三位一体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初步开展重庆气候变化事实监测、预估和影响评估,初步分析评估了区域人为碳排放、自然碳通量,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初见成效,积极推动气候资源经济转化。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加强,自然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全市推进“治水、育林、禁渔、防灾、护文”,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推进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清水绿岸”“四山”生态治理,202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04%,较2015年提高9.6个百分点。经济社会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持续完善,全市已建成海绵城市421平方公里,不断推动长江生态修复,扮靓“两江四岸”。大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不断完善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职业病救治设施体系。
科学制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是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的重要前提,也是适应气候变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将《方案》编制纳入工作要点,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推动。一是坚持多部门协同,统筹工作专班。制定《方案》编制工作方案、事项清单等,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等。商请相关市级部门(单位)开展风险识别、问题梳理和对策研究。组织召开编制工作会、协商会。二是深入调查研究,重视市、区县统筹传导。开展渝南地区、渝东北地区适应气候城市建设试点专项调研,形成省区县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引。三是注重政策衔接。统筹近期与远期适应要求,系统衔接国家和重庆市相关领域规划政策和重大工程布局,确保目标一致、相互支撑。此外,《方案》编制过程中还征求了相关市级部门、各区县和社会公众意见,召开了专家咨询论证会。
《方案》按照《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要求,着重突出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坚持主动适应,预防为主。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对本地区自然生态、社会经济系统带来的影响和风险,努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二是坚持科学适应,顺应自然。科学评估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积极采取NbS(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等有效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气候变化综合适应能力的举措。三是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因地制宜部署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社会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重点任务。构建区域协调、面上统筹、各地区侧重不同的适应气候变化格局。四是坚持系统推进,协同联动。坚持适应和减缓协同并进,加强全局谋划、系统布局、整体推进、分类施策。加强统筹多部门协同职能职责、联动多方主体积极参与。
《方案》围绕我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存在的短板弱项、难点堵点,从加强组织实施、推动试点示范、完善财政保障、重视科技支撑、深化能力建设五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要求强化统筹指导与协调配合,优化适应气候变化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合力。遴选一批区县开展市级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探索有效的经验做法并逐步推广。强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重点领域与重点部门适应气候变化科技资源协同共享。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典型案例的经验交流与宣传推广,普及适应气候变化理念,引导绿色消费和气候适应型生活方式。
《实施细则》从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各级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奖惩方案等方面保障实施。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市-区县-调查对象各级完成生态环境统计重点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区县生态环境局统计工作开展综合评估,并将结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