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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雁计划”人才奖励

发布时间:2023-09-25 15:13
发布时间:2023-09-25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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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入选“鸿雁计划”人才可以享受人才奖励、引才补助和相关的配套服务保障。

1. 人才奖励。A类人才参照其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的2倍或定额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B类人才参照其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的1.5倍或定额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C类人才参照其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度的1.2倍或定额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资金一次确定分3年发放,其中第一年发放奖励资金的40%,第二年发放奖励资金的35%,第三年发放奖励资金的25%。以上奖励作为市政府奖励,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

2. 引才补助。对“鸿雁计划”入选人才的用人单位按照引进人才年薪的5%给予经费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用人单位支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费用、个人推荐人才奖励、引才工作经费等相关支出;

3. 服务保障。包含创业服务、居留签证、落户、配偶子女就业、医疗服务、子女入学(托)等。

适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意识、先进的管理理念或创新创业能力。原则上应有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机构、世界500强企业学习或工作经历。

原则上应与引进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者与引进区县签订3年及以上的落户协议。年度薪酬条件,“鸿雁计划”人才按行业分三个档次,每个档次按年度薪酬水平分A、B、C类别:

第一档:C类人才年薪为30万元一60万元,B类人才年薪为60万元一120万元,A类人才年薪为120万元以上。主要包括水利、农业租赁与商务服务、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建筑、采矿、批发与零售、制造(包括智能制造)、房地产、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文化、体育与娱乐、住宿和餐饮、修理和其他服务等行业人才;

第二档:C类人才年薪为40万元一80万元,B类人才年薪为80万元一160万元,A类人才年薪为160万元以上。主要包括教育、公共管理、社会组织、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卫生和社会工作、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人才;

第三档:C类人才年薪为60万元一120万元,B类人才年薪为120万元一200万元,A类人才年薪为200万元以上。主要包括金融分析师(CFA)、金融规划师(CFP)、精算师、离岸金融专业站、新金融产品研发人才、私募股权(PE)与风险投资(VC )专业人才、风险管理专业人才、融资租赁专业人才等金融业专业人才。根据《关于印发金融业专业人才申报“鸿雁计划”评审认定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46号),由银保监、证监、金融监管等部门推荐专家,建立金融业专业人才申报“鸿雁计划”评审专家库。市人力社保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或7名专家,将需评审的金融人才信息发至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根据认定条件及认定标准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评审。

依   据:

1. 《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渝府发〔2017〕14号);

2. 《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7〕187号);

3. 《关于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渝人社发〔2017〕295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鸿雁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2)389号)。

申请渠道:重庆英才网

咨询方式:023-886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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