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市教委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严格遵守放假和开学时间,小学从7月3日起、中学从7月10日起放暑假,秋季学期9月1日正式开学行课。
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
《通知》指出,中小学期末考试原则上在本学期最后一周进行,任何中小学不得以各种原由提前放假或变相提前放假。因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放假或开学时间变动的,需经当地区县政府同意,并报市教委备案。
中小学要严格遵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可根据学生实际布置适量假期作业。
中小学在暑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动员、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补课。严禁学校将校舍、设施设备等提供(租、借)给社会机构、学术团体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竞赛辅导班。
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中小学应在8月31日前平稳完成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严禁公办学校择校乱收费,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入学考试,不得编重点班、实验班等。
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按照 “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妥善安排好流动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
大力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坚决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防火、防溺水、防中暑等安全教育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放假前要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防火、防溺水、防中暑、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雷击、防交通事故、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
师生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要做好学生离校的组织工作,提醒和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对子女的安全监管责任。
高度重视防溺水教育,严防学生溺亡事件及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原则上学校不组织师生暑期集体外出活动。
要做好安全大检查,放假前对校园开展以防火、防盗、防汛为主的安全隐患排查。
要建立校领导牵头的假期值班护校制度,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必须安排人员全天候值班,其他学校也要确定护校人员,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免费向学生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六大功能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
《通知》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协调有关部门,联系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村社,建立暑期学生活动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做好暑期活动安排。
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增强爱党爱国情怀,牢固树立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和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免费向学生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六大功能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安排教师轮流值班。
要重视学生阅读指导;高度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学生的假期生活;各中小学要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多种路径做好暑期家校共育工作。
指导家长关心孩子身心健康;指导家长加强孩子文明礼仪、良好行为习惯和自主生活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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