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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4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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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2026年度基础教育重点工作部署会相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有关规定,持续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现就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农村地区条件不具备的可推迟至7周岁。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缓学或休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个人简历,不得以各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要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严禁公办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

(三)坚持规范公平。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严禁变相提前招生、收取“择校费”“意向金”或将招生与赞助挂钩,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报名申请入学,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具体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由所在辖区教育部门予以确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县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区县教育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进入所在区县公办学校录取体系。

(三)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同等就学权利。各区县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制定随迁子女入学安置办法,简化入学手续,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实现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3.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区县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专门学校招生,由所在区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评估后,按有关规定适时办理。

三、时间安排

(一)子女信息维护。4月21日起,所有申请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按区县分批次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具体批次时间安排见附件1。若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二)正式网上报名。5月20日至6月16日网上集中报名,按区县分批次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且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摇号招生计划的,由各区县教育部门统一组织随机派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时间为6月23日,公办学校原则上于6月23日前(含6月23日)完成摇号,具体办法由各区县教育部门制定实施。摇中学生须在摇号当天24: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对所有未摇中学生、放弃摇中名额学生进行统筹安置,防止学生失学辍学。

(三)网上审核录取。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中心城区应在6月18日前完成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全市应在6月30日前完成入学审核验证。

(四)确认入学结果。各区县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要及时告知家长线上查询录取结果,并于7月6日前完成入学确认。各区县教育部门或学校应通过“渝快办”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线上查看、下载或打印入学通知书,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学龄人口监测与预警机制,用好全国学龄人口预测预警平台,结合本地户籍、常住人口统计数据和流动人口监测,摸清区域内学龄儿童底数,精准掌握入学需求,适时发布学位紧张学校预警。对新建楼盘、人口净流入较大的城区、开发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学位供给紧张区域,要加快推进已规划配套学校建设,确保教育设施与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二)热点学校全面监管。建立并动态更新热点学校监测名录,实行重点监测。对“划片招生”“对口直升”“随机派位”等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严格按照分批次、分类别的程序开展招生,并按要求公示录取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关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全过程监管和材料审核,严格把关入学资格、户籍证明、房产证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招生结束后,市教委将开展专项督查,对热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覆盖核验,确保招生阳光公正。

(三)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各区县教育部门要依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尊重历史、保障公平、促进均衡”的原则,科学划定并公开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对新建楼盘、新建学校、区划调整等特殊情况,要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街道、社区、居民代表意见,审慎稳妥按程序进行划片或调整。探索完善多子女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便民政策,鼓励同一家庭适龄子女优先进入同一学校或相邻片区学校,切实减轻多校接送负担。

(四)精准核定招生计划。各区县教育部门要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备、班额标准等,科学核定下达各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或变相突破。加大对现有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调控力度,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五)数字赋能阳光招生。所有新生报名入学应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对学生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学校招录、确认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全流程实行数字闭环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或变相通过线下方式招收学生。对于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应设立线下报名登记服务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做好网上报名入学登记工作。

(六)健全信息公开制度。2026年5月20日前,各区县教育部门要主动通过政府网站、教育官微、主流媒体和社区公告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包括时间安排、报名流程、政策解读和常见问题解答。要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讲,对不实招生信息主动发声、及时辟谣、正向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做好阳光均衡编班。各区县教育部门要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编班工作,鼓励通过“教育入学一件事”平台推进双随机(随机分配学生、随机分配班级)阳光分班机制,加强师资均衡配置,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拔尖创新人才班、科创班、强基班等。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要向家长“三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八)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要加强家校联系,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和教育部门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招生流程、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定期报告和投诉举报机制。要树立并践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引导学校书记、校长转变办学理念,杜绝以挖抢优质生源、跨区域掐尖招生等方式追求办学质量的错误做法。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加强教育、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风险排查。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全面梳理招生工作各项环节,紧盯报名、审核、录取、学籍注册、均衡编班等关键节点,主动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健全舆情监测与响应机制,对网络、社会反映的招生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信息,要第一时间研判处置,有效防范化解因招生工作引发的社会矛盾和负面舆情,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执纪问责。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纪律“十严禁”要求,全面执行《进一步从严治理中心城区“小升初”违规招生七条措施》相关规定,持续开展违规招生专项治理,设立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主动公开,对群众反映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对举报查实的违规学校和个人,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视情节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查处。


附件:1. 2026年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日程安排

2. 2026年重庆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3. 2026年各区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咨询电话一览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


2026年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日程安排


附件2


2026年重庆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3


2026年各区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

咨询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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