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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2025年南川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发布时间:2025-05-07 17:05
发布时间:2025-05-0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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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5〕25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入学办法

  • 本区户籍学生入学。凡户籍在我区符合“三对口”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以“两为主、两纳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 残疾儿童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 (二)初中招生入学办法

    • 乡镇“小升初”入学办法。乡镇小学毕业生在所属片区内的初中学校就读,或者以户籍为依据,在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初中学校就读。沿塘小学的毕业生就读西胜中学。
    • 城区“小升初”入学办法。城区小学毕业生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就读城区初中学校。凡自愿放弃电脑派位资格的城区小学毕业生,不参加城区“小升初”电脑派位。
    • 返南或回城区就读初中入学办法。符合城区初中学校“三对口”就读条件且申请回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于6月19日至6月23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委基础教育科登记并填写志愿,与城区小学毕业生一起通过电脑派位获取城区初中学位。不符合城区初中“三对口”就读条件但符合就读乡镇初中条件的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招生办法获取学位。
    •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初中入学办法。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合法居住证明或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合法工作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初中学校登记就读。
    • (三)北师大南川实验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南川实验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另文下发。

      (四)长幼随学入读办法

      按照《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行南川区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政策的通知》(南委教组〔2025〕1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特殊情况就读办法

      •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学校区域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金山英才、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参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专门学校招生,由所在区县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评估后,按有关规定适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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