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保障>社保资讯

市民请注意 断保将面临等待期 等待期内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发布时间:2025-06-25 16:12
发布时间:2025-06-25 16:12
字号: [小] [大] 【打印正文】
分享到:

6月25日,《重庆市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图为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第1眼TV-华龙网记者 石涛 摄

6月25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重庆市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仲姝婕对《实施方案》中的断保约束机制进行了介绍。

《实施方案》明确,从2025年起,除了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外,对没有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者没有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了参保后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其中没有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待遇等待期。

同时,考虑到参保人的实际情况,《实施方案》还提出,允许参保人通过补缴修复变动等待期,每多补缴1年的费用可以减少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但需要注意的是,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以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原来有的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则仍然需要至少等待6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2025年度居民医保没参保,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那么就有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如果2025年、2026年都没有参保,2027年再参保,那么在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还要加上1个月的变动待遇等待期,总计就是4个月的待遇等待期。以此类推,断保时间越长,等待期就会越长。

“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在待遇等待期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仲姝婕表示,设置“两个等待期”约束措施的目的实际上是对所有参保人的保护,如果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就有可能出现少部分人员因为选择性参保而脱保。

您即将离开“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