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主要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治理、国防保障服务、专项社会事务等工作内容。
一、社会救助
民政社会救助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内容。近年来,全市已全面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以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为重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2017年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94万人、特困供养对象18万人。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不断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24万名贫困对象被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
二、社会福利
(一)老人福利。主要包括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人才培养指导、特困老人供养等工作。近年来,为给老人们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全市正在探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17年底,全市养老服务床位21.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0张;建设完成1000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
(二)儿童工作。主要包括孤残儿童生活保障工作、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近年来,全市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将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将集中、分散养育的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1000元、600元提高到1200元、1000元;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组织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留守儿童的干预帮扶力度。
(三)残疾人福利。主要包括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发放、康复辅助器具生产资格认定、精神卫生机构建设管理等工作。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残疾人相关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两项补贴”制度,努力保障残疾对象的合法权益,完善精神救助关爱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康复器具行业管理,残疾福利体系初具雏形。
(四)公益慈善。主要包括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等工作。近年来,积极鼓励和动员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扶贫,创新慈善捐赠扶持措施,全面落实慈善捐赠税收减免政策,开展慈善信托备案工作,倡导慈善捐赠新风尚,努力开创慈善捐赠新时代。2017年,全市捐赠5.8亿元左右,开展慈善项目或慈善活动300余场次,困难群体受益人次200万左右。
(五)福利彩票事业。主要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近年来,福利彩票发行销售遵循“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彩票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福彩发行销售成效明显。同时,在福彩公益金管理方面,始终秉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公益金使用宗旨,坚持规范、科学、高效的使用原则,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加强监督。2017年,全市福彩销量56亿元。
三、社会治理
(一)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主要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2017年,全市有村民委员会8090个,村民委员会成员38948人,居民委员会3055个,居民委员会成员18829人。
(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党和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法确认全市性社会组织的法律资格,受理市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管理和监督,指导区县对本级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截至2017年,全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有16824家,其中社会团体758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9160家、基金会 78家。
(三)社会工作。主要包括社工人才培养、服务开展、水平评价、志愿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社会工作,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志愿服务行政管理。截至2017年底,全市持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2291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200余家,社会工作服务已拓展到全市所有区县,涵盖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扶贫济困、矫正帮扶、禁毒戒毒、精神卫生等18个社会管理服务领域。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520万余人,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志愿团体3.4万余个,发布实施志愿服务项目6万余个,覆盖邻里守望、脱贫攻坚、便民利民、关爱自然、文明倡导、阳光助残、应急救援、礼仪接待等众多领域。
四、国防保障服务
(一)双拥工作。重庆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也是一座爱国拥军的英雄之城。辖区内现有渝中区、万州区、江津区、永川区、沙坪坝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巴南区、南岸区、铜梁区、开州区、渝北区、涪陵区、合川区、璧山区、梁平区、武隆区、丰都县、奉节县、大渡口区、南川区、北碚区、黔江区、大足区、城口县等25个市级双拥模范城(县),有渝中区、万州区、江津区、永川区、沙坪坝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巴南区、南岸区、铜梁区、开州区、渝北区、涪陵区等13个“全国双拥模范城”。
(二)优抚工作。主要包括拟定贯彻落实优抚抚恤补助法规的具体办法措施,落实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负责退役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中残疾人员(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人民警察)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伤残抚恤关系转移,承办本市辖区内的烈士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审核报批市级以上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多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优抚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优待优惠、统筹发展原则,努力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拓展优抚保障系统,完善优抚保障制度,构建优抚服务机制,形成了集生活、医疗、住房、服务等为一体的优抚保障体系,优抚工作呈现出保障范围稳妥扩大、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保障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的发展趋势,优抚对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优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安置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安置、复员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指导军供饮食保障机构做好过往部队饮食保障工作。近年来,全市安置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围绕国家、军队改革发展大局,以切实维护安置对象合法权益为目的,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社会化、军供保障正规划为重点,上下一心,扎实工作,全市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有新突破,军供正规划建设全面加强。
五、专项社会事务
主要包括行政区划管理、地名管理、界线管理、婚姻、收养登记服务、殡葬管理服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等工作。近年来,全市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原则,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初步健全完善了民政专项社会事务体系。2017年,全市积极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优化地名管理,切实加强行政区域界线工作,1030个乡镇街道设置不断优化;免除1.13万名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全年婚姻登记40万对、收养登记260件;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3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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