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巫山段碧水青山如画。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7月29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中提到,长江保护法实施四年多来,重庆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Ⅱ类,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两年达到100%,重庆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的示范作用更加显现。
在配套法规规章标准体系完善方面,坚持依法立法,制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全面清理长江保护法相关31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283件规范性文件,确保配套制度衔接有序、协调统一;全面完成法律要求省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配套规定33件,出台《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等一批地方标准。
在空间管控和资源保护格局优化方面,在全国率先完成“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推动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完成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135个产卵场调查,在市内14条重要河流的“三场一通道”布设41个站点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价。修复水毁设施114处、排查整改风险隐患1981处、修编水旱灾害防御预案6390个。
在水污染防治能力提升方面,持续提升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完善“源—网—厂—口—河”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三江”干流4012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98%;新改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40座,新增处理能力110万吨/天,新建扩建乡镇污水处理厂32座,新增处理能力6.3万吨/天,新建改造城市排水管网逾6100公里、乡镇污水管网逾2300公里,截至2024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3%以上,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在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方面,夯实“十年禁渔”成效,加强禁捕执法工作,动态实现退捕渔民应转尽转、应保尽保,督促涉渔工程落实生境修复措施,启动长江上游水产种质资源库建设,开展长江鲟、胭脂鱼、岩原鲤等珍贵、濒危物种人工繁育研究,启用长江流域首个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收容救护中心,年均放流水生生物1500万尾以上。2024年长江干流监测到鱼类104种,种类较禁捕前46种增加了58种。
在绿色发展方面,推动产业结构向绿向新,2024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提高至34.6%、排名全国前五,数字经济发展活力水平跻身全国前三,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压减至25.8%、低于全国平均值5个百分点以上,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电力总装机规模比重较法律实施前提高146%。
此外,重庆还不断健全行刑衔接协作联动机制、联合执法常态机制和跨省打防合作机制,有力打击了危害长江生态的犯罪行为。截至今年3月,公安机关侦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93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324人,打掉犯罪团伙340个。审判机关累计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6130件,追究226人环境污染犯罪刑事责任、1818人非法捕捞犯罪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类审查逮捕案件302件555人,批准逮捕161件2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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