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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000009275780L/2020-12029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12-25 发布日期 2018-01-02
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古剑山―清溪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发文字号 渝府〔2017〕55号 有 效 性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780L/2020-12029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7-12-25
发布日期 : 2018-01-02
标题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古剑山―清溪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发文字号 : 渝府〔2017〕5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古剑山―清溪河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渝府〔201755

 

綦江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局部调整綦江区古剑山―清溪河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的请示》(綦江府文〔2016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古剑山―清溪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规划调整方案)。

二、古剑山―清溪河风景名胜区原规划面积73.58平方公里,本次规划调整将清溪河片区1.88平方公里用地调出风景名胜区范围,同时相应调整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内容。未调整部分按照《重庆市古剑山―清溪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9年)》执行。

三、你区要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切实强化对风景名胜区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着力保护好青山绿水,处理好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四、规划调整方案必须严格执行。若须变更,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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