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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

发布时间:2021-05-12
发布时间: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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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优势在地点,即让老年人身处自己熟悉的环境中;机构养老的优势在服务,即向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养老服务;社区养老的优势在平台和连接,即一边连接着对其有充分信任感的老年人,一边连接着各种养老服务供应机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就是要发挥家庭、社区和机构各自优势,促进各种养老服务方式融合发展,满足老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重庆将如何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请跟小政往下看——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市级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2平方米的要求,编制《主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各区县按职能编制本辖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参照《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规范》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面积和功能的要求,合理布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新建小区规划配套服务设施、在老旧小区结合拆迁改造补齐固化服务设施。

提升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能力

织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补缺建设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制定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托管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工作指引,精准衔接中心和站的服务功能,持续推广“中心带站”运营模式,运营站点的养老服务中心占比达到55%以上。盘活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支持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发展老年助餐点、康复理疗站、兴趣爱好班等,增强日间照料功能,提升运营能力,到2021年底,站点社会化运营比例超过60%。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建成运营的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运营质量绩效评估,评价优秀率达到8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探索机构可持续、老人能承受的居家上门服务模式

制定居家上门服务规则及服务标准,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居家上门服务行为,推进养老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居家上门服务。探索推进居家养老全龄全周期服务试点,指导主城区遴选有条件的社区或小区,对区域内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照护床位、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家庭签约医生等护理类居家支持服务,对区域内半失能老年人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介助类居家支持服务,对区域内自理老年人给予助餐、助浴、浴洁等生活照料类居家支持服务,对全龄老年人提供全周期居家养老支持服务。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

制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服务指引,研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登记备案工作,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扶持清单,推动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制度,在主城都市区试点助餐、助浴等社区居家服务购买服务制度,在主城9区探索推行租金补贴制度或国有资源低偿租赁政策。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案例及示范试点项目评选,支持区县开展城市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运营试点及创新工作。力争到2021年底,每个区县至少具有1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政策或创新案例。

深化拓展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

全域推行助餐、助浴、助医等“三助”行动,依托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老年助餐点300个,老年助浴点100个。继续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依托物业管理资源,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探索建立社会化中央厨房和餐饮快递设施,推行助餐到家服务,解决居家老年人用餐难题,到2021年底,提供居家送餐服务的站点达到1000家。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建立助餐补助政策,对高龄失能、低收入老年人给予助餐补贴。根据老年人个性化、多元化服务需求,为低收入老年人购买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临终关怀等社会工作专业基本服务,提升老年人社工人文照顾服务能力。

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

探索制定家庭养老床位的规范标准,进一步丰富和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深化完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使老年人家中的床位成为具备“类机构”照护功能的家庭照护床位,并按养老机构床位纳入监管范围。服务机构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等内容,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上门家庭护理服务。

开展家庭照护培训工作

鼓励高龄失能家庭长期照护的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康复知识、护理技巧、精神慰藉、安全防范、安宁疗护等护理培训。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支持政策,提升老年人家庭照护服务能力。开播老年人生活照料节目,制作播放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栏目,普及老年人康复护理基础知识,加强老年人居家自主照料护理能力。

精准化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

指导区县开展2020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工作。支持指导有条件的区县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精准务实推进适老化改造工作,合理界定改造对象、实施主体和组织方式,注重与家庭养老床位等居家服务相衔接,分类施策、确保实效。试点探索适老化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加大社会办养老机构政策支持力度

进一步梳理公布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公布养老机构投资指南,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税费减免政策和水电气优惠政策,完善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扶持机制,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协调解决闲置资源消防验收等备案登记难题,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品质化养老机构,力争全年新增养老机构40所,新增养老服务床位6000张。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

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加强普惠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引导国有资本公司积极参与,指导促成养老机构与区县签订普惠协议,新增3000张普惠型养老床位。指导督促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养老机构建设,增加旅居疗养型养老服务床位。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护理型、嵌入式养老机构,发展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新增护理型床位300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40%。

试点推进认知障碍老人照料床位建设

针对“认知障碍老人”的社会照料痛点,探索制定认知障碍评估标准,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社区评估,研究制定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岗位及服务规范,加快探索形成认知症照护的专业服务项目,健全从事认知症照护服务的人员资质及配备标准,加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入住测评和管理监测。

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

加强养老服务咨询指导,支持居家老年人根据身体状况,合理选择符合自身养老需求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居家养老。支持养老机构运营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队伍,延伸推送养老服务进家庭,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多元化养老服务,形成“机构社区居家”一体化服务模式,全市培育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连锁化、品质化的养老综合体20个,各区县至少培育2家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居家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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