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000739806563K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大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大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 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 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提出建议 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参与商品和服务质量等监督检查和测定 | |||
住所 |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双塔路73号 | |||
法定代表人 |
郝昌海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 |
3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大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从业人数 |
5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2020年度,大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按照宗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着力点聚焦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紧密团结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党中央周围,立足本职工作,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到重庆市大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中去,为振兴地方经济发展而努力。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0年,大足区消委会在市消委和区局的具体指导和领导下,在各理事单位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维权”的理念,围绕中消协“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的年主题开展各项维权工作,认真做好消费宣传,消费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消费教育及消费者投诉工作,发布消费警示,指导消委会分会及“一会两站”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积极开展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为民排忧解难,为政府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消委会桥梁、纽带、润滑剂、缓冲剂作用,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规范市场消费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消费,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现将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1、齐心协力、携手共治、全力抗疫 临近春节,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席卷全国,我会立足本职,全力投入到这场无硝烟的战斗中。一是针对退订、价格、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个人防护、民众恐慌性购物等突出问题及时通过电视台、报社、自媒体等方式发布“致全区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倡议书”,倡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保障防护用品、生活用品等物资的充足供应和价格平稳。餐饮、住宿、旅游、酒店、婚纱婚庆等行业经营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因疫情解除合同等合理诉求,对消费者提出的退定(订)金等要求,积极协商处理,不得故意拖延和无理由拒绝。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坚决抵制不法商家。坚信党和政府抗击疫情的信心和决心,各大超市米、面、油等生活物资供给充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恐慌、不哄抢。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到政府有关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向区消委会投诉。 二是利用不同方式向民众发布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特别消费提示、口罩购买消费提示,提醒、引导消费者在特殊时期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提醒民众要减少外出,做好防护措施。拒绝“野味”,健康合理饮食。勤快洗手,取消聚会聚餐。选择场所,正规渠道购买。理性消费,切勿盲目囤货。避免意外,保管好消杀品。坚定信心,不信谣不传谣。理性维权,携手共渡难关。返岗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依法监督,积极维护权益。三是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不同形式纪念315。为更好融入和投身到这次疫情防控斗争中,我大足局成立了由消委会、网监科牵头的消费维权组,消委会负责人任组长,小组成立后,立即召开了唯一一次现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特殊时期做到消费者投诉立即办理,通过尽量不接触方式处理,“云受理”等方式方法积极为消费者服务,我会通过电视台、报社、手机报、自媒体等不同方式和载体持续宣传报道315特别讯息,发布典型案例、消费教育、消费教育、消费提示等等,在全区各场镇、社区、市场等不同场所张贴315宣传海报共2000余张。指导消费者依法维权,树立消费者科学消费观念,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认真处理消费投诉 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1、大足区消委会2020年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38件(消费投诉处理解决率达100﹪),同比去年增加34.3%投诉,为消费者换回经济损失101.1万余元,同比去年增加18.9%,解决率、及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接待群众来访、接受咨询1860人次,做到处理解决消费投诉做到了程序规范,登录明晰,文档完善。 2、做到了按时上报完成季度投诉统计分析。数据准确翔实,投诉分析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3条。 3、做到了及时解决处理典型案例,上报的10件典型案例材料完整、依据法律准确,程序规范、调解处理得当。 三、信息宣传工作 1、上报市消委工作动态20条,上报区工商分局工作动态10条,消费警示8条。 2、开展消费教育:今年大足市场监管局、消委会及消费者投诉站出动人员100人次带上宣传材料,开展消费“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厦”等 “消费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2万余份,通过宣传,使受到教育一批市民、一批学生,通过一人带动一个家庭,若干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通过区消委会宣传,增强广大市民了安全消费意识,树立科学消费观念,今后将培养良好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方式,懂得自我保护,特别老年消费者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及依法维权能力。 3、继续制订《关于开展大足区旅游放心消费菜单工作的实施工作》,今年又继续新开展了景区旅游景点放心消费菜单公示工作500余家,即指导景区内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市场主体,对其提供菜品的重量、数量和金额均公示上墙,做到价格清晰明了、用料货真价实,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深受社会各界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09年、2010年2012年、2015年、2017年、2020年被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评为达标先进单位及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维权先进单位。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填表人: 郝昌海 联系电话:15215162909 报送日期:2021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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