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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000MB1A0757XF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承担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保护、管理、利用相关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 |||
住所 |
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三路366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维 | |||
开办资金 |
5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林业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 |
176.57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8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020年工作总结 一、禁捕护鱼,全面落实。着力宣传教育,培养了“不想捕”的自觉性。编印《禁捕海报》《全面禁捕十问十答》等宣传资料7万份,分发到4区18镇(街)的村(社区)、社及学校、港口、码头等部门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让公众学习了解“全面禁捕”的政策、法规和珍稀特有鱼类的科普知识。完成了宣教中心建设,打造集科普、宣传和教育一体的宣教平台。邀请新华社等多家主流媒体采访报道人工鱼巢等工作40余次。着力巡护检查,编织了“不能捕”的防护网。制订《巡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初步构建了“市监督、区组织、镇实施、村配合”的巡护体系。基本建成了保护区视频监控中心和监测网络,安装了25个军工微光云台一体机和100根语音宣传杆,进行视频监控和宣传警示。初步形成了“专管和群防并行”“人防与技防同步”的“昼夜皆巡,水陆同护”格局。着力协助执法查处,架设了“不敢捕”的高压线。积极参与农业农村、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的“全面禁捕首日打击非法捕捞同步执法”等行动。全年巡护检查中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232起,其中移交公安机关开展刑事侦查38件51人(5人已受到刑事处罚),报告四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并实施行政处罚43件。 二、生态修复,成效显著。一是统筹协调近70万元建设人工鱼巢共63740平方米,为保护区内静水或缓流环境产粘性卵的30余种鱼类的繁殖提供了安全稳定的场所。二是统筹协调430余万元,开展了9次长江鲟、胭脂鱼、圆口铜鱼等10种珍稀特有和常见鱼类共1000万余尾的增殖放流工作。 三、严格监管,热情服务。组织开展了巡护人员的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为水域巡护人员购买了保险,配备了记录仪、救生衣、服装、头盔等装备。制定了《科研活动监管制度(试行)》,对9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入保护区的科研活动进行了严格规范的监管,并积极支持他们在保护区的科研监测工作。对江津港区兰家沱作业区粮食码头港池清淤等6个项目进行了监管、检查。对长江航道建设等6个项目的水生生物及其生境影响专题评价报告进行了初审、上报。与4家单位签订了《水生生态补偿项目监管协议书》,对重庆理文造纸有限责任公司自备水厂取水口工程等5个项目的水生生态补偿进行了指导监管。 四、整治整改,如期完成。督导江津、永川8个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的整治和6个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按时完成并销号。牵头市交通、生态环境和水利等相关单位对永川、江津、九龙坡和大渡口四区92个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进行了集中验收。 五、共建共管,正式起步。在永川区朱沱镇召开了管理协作座谈会,围绕“共抓大保护、共建保护区”的主题进行了集中讨论,统一了对禁捕护鱼的认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合力。组织小学生发出了“全面禁捕、从我做起”“全面禁捕、志愿巡护”的倡议。与江津区人民法院、江津区林业局签订了《生态修复和法治教育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及其生境的保护修复。在江津米帮沱码头开展了以“关注鱼类保护,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增殖放流和法治宣传活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填表人: 毛泽闰 联系电话:13883086273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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