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000C568986384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綦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綦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 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 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提出建议 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参与商品和服务质量等监督检查和测定 | |||
住所 |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5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邹晓康 | |||
开办资金 |
6(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68 |
0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7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组织开展2021年“3.15”系列活动 (一)注重宣传,营造活动声势。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站等各种媒介,广泛开展“3·15”公益广告宣传,促进放心消费、维权共治等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协调綦江电视台、城区各楼宇视频广告载体、户外LED广告载体等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在3·15前后免费插播“打击传销”“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互联网消费教育”“老年消费教育”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短视频展播。21个基层消委分会在各镇街开展了“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人流集中点、大型商超、公共宣传栏等区域张贴宣传海报800余张和悬挂“3.15”宣传横幅15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阳光餐饮操作手册1万余册,接受咨询人数1500余人次。组织动员辖区内商家以及城区商圈的万达广场、红星美凯龙、名扬广场、新世纪百货、永辉超市等商场超市经营者做好“3·15”宣传咨询和服务承诺,营造“3·15”宣传活动氛围。 (二)开展“3·15”公益广告宣传。充分利用綦江电视台、綦江日报、和新媒体“大美綦江”等各种媒介,广泛开展“3·15”公益广告宣传,促进放心消费、维权共治等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协调綦江电视台、城区各楼宇视频广告载体、户外LED广告载体等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在3·15前后免费插播“打击传销”“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互联网消费教育”“老年消费教育”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短视频展播。 (三)开展消费维权知识网上有奖竞答活动。为扩大“3·15”活动影响覆盖面。联合綦江移动公司于3月13日至15日在“綦江在线”上开展“綦江移动杯”消费维权知识网上有奖竞答活动。通过网络答题竞赛活动,宣传《消法》及消费维权年主题,12315热线,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消费维权知识网络答题竞赛活动共吸引8100余名市民线上答题、抽奖,共领取价值2.5万余元的5G手机等奖品,以此调动消费者参与“3·15”活动的积极性,扩大社会影响力。为我区营造“3·15”宣传活动和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氛围。 (四)组织我区名优企业参加2021年在川渝两地开展“为川渝高质量点赞”消费品(服务)点赞展示活动。为更好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着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成渝地区成为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3.15”期间积极组织我区的重庆金星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饭遭殃食品有限公司2家名优企业参加2021年在川渝两地开展“为川渝高质量点赞”消费品(服务)点赞展示活动,点赞活动中热情的消费者为入选点赞的川渝高质量100家企业共点了900多万个赞。其中,重庆金星股份有限公司深受消费者喜爱,获得了76万多个“赞”,位列第一名。 二、做好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1年全区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02件,本期解决685件,投诉解决率97.5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6.6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3件,加倍赔偿金额2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1983人次。 三、建立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 为不断满足綦江、自贡两地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两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经验交流、协同发展,开创消费维权区域合作新局面,提升消费维权满意度,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在“2021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消费与发展论坛”上区消委会与自贡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签订了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双方建立了“工作联络机制”“联合培训机制”和“参观学习机制”,及时互通消费提示、消费警示、消费评价结果等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合作举办业务培训,相互交流创新经验,研讨解决办法,在消费教育、消费引导、纠纷化解、社会监督、组织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进一步提升两地消委组织的业务能力,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高质量发展,构建两地消费维权共治共享新格局。 四、发布消费分析、典型案例、提示警示,表达消委观点,回应社会关切 在“3·15”、“双十一”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綦江电视台、綦江日报、和新媒体“大美綦江”,等媒体发布消费分析、提示警示。发布《我区2020年消费投诉分析报告》, 总结全区2020年消费投诉情况,梳理年度消费领域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并剖析綦江消费发展新情况、新趋势、新热点,助力经济双循环。发布《2020年度綦江区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内容涉及衣、食、住、行等方面,为让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区消委会对典型案例进行了解读评析,以有助于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有力地维权。针对消费集中时段和舆情热点,适时发布《预存话费送手机?当心有陷阱!》《“双十一”网购消费提示》等消费提示、警示,让不同群体的消费者在各种传播媒介和传播途径中都能获取消费维权信息。 五、充分发挥消委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 组织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和媒体记者开展消费体察系列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家装行业、燃气行业等消费热点领域,通过开展消费体察系列活动拉近消费者与企业的距离,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同时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邹晓康 联系电话:13908345376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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