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000504276086D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位名称 |
重庆市大渡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大渡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提出建议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参与商品和服务质量等监督检查和测定 | |||
住所 |
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涂佳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 |
0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大渡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从业人数 |
6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3年,大渡口区消委会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各项职能,做好消费宣传、消费调查和消费指导工作。 一、认真受理消费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牢固树立为消费者服务意识,强化内部机制,提高调解水平,妥善解决消费纠纷。截止共受理消费投诉372件,已办结372件,及时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4.61万元。其中加倍赔偿22件,加倍赔偿金0.82元。特别注意做好群体性消费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防范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二、持续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 1.精心组织3·15系列活动。做好主题年宣传工作。以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提振消费信心”为内容,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委会、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卫健委等13个职能部门以及新世纪百货、重庆有线电视、自来水公司等14家企业参加了3月7日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投诉和法律法规宣传等服务。活动当天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现场受理投诉34件,接受群众咨询百余次。 2.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快检服务,由消费者指定食品品种、检测项目,对农残、兽残进行现场检测,切实让消费者成为食品安全的“参与者、评价者、受益者”。 3.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引导。一是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分别进入锦城社区、永辉超市、养老机构等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倡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二是充分运用大渡口报、大渡口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发布的消费警示8条,发布典型案例3件。 三、加强消费维权监督,扩大消费维权阵地 1.强化数据统计分析,做好消费投诉典型案例分析和消费投诉数据分析,共上报消费投诉典型案例9件,撰写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二篇。 2.参与川渝友好合作,提升两地维权能力。我委与攀枝花市消委会共同开展消费体察活动2次,联合发布消费提示2起。 3.与法院携手共进。开展关于“靓车牛人”洗车场退费集体诉讼1起,完成诉前委派调解111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涂佳 联系电话:13436060060 报送日期: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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