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政策问答
2026年调整的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各区县参照执行)。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到2013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651元提高到1664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00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14元,增加13元。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80元,增加1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45元,增加15元。